虚拟货币挖矿的法律定位争议
虚拟货币挖矿作为区块链技术的典型应用,曾因“暴富神话”引发全球热潮,但其法律属性与合规性始终处于争议漩涡,随着虚拟货币监管政策的持续收紧,挖矿活动从“灰色地带”逐渐走向“全面禁止”,明确虚拟货币挖矿的法律依据,不仅是对市场行为的规范,更是对金融安全与能源安全的维护,本文基于中国现行法律体系,从上位法到部门规章,系统梳理虚拟货币挖矿的法律规制逻辑,并探讨其合规路径。
虚拟货币挖矿的法律属性:从“技术行为”到“非法金融活动”的界定
虚拟货币挖矿的法律定性,是判断其合规性的前提,从本质上看,挖矿是通过算力竞争验证交易、生成新区块,并获得虚拟货币奖励的过程,其法律属性需结合技术特征与监管政策综合判定:
技术层面的中性属性
挖矿依托区块链技术,其核心功能是维护分布式账本的安全与稳定,从技术本身而言具有中立性,早期监管政策曾将其视为“信息技术服务”,部分地区甚至将其纳入“新基建”范畴鼓励发展。
监管层面的负面定性
随着虚拟货币投机属性凸显,监管层逐步明确其金融风险,2021年9月,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924通知》),首次将虚拟货币相关活动定性为“非法金

虚拟货币挖矿的法律规制体系:从法律到政策的全链条覆盖
中国对虚拟货币挖矿的规制并非单一法律条款的“一刀切”,而是形成了以《民法典》《刑法》等上位法为基础,以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“多层次、全链条”法律体系。
(一)上位法基础: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与能源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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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》
该法明确规定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”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、发售代币票券,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”,虚拟货币挖矿产生的比特币等“虚拟商品”,本质上是对法定货币的替代性挑战,其挖矿与流通行为违反了货币发行权的垄断性规定,威胁国家金融管理秩序。 -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若挖矿活动涉及“非法经营罪”“洗钱罪”等,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若矿场主通过“挖矿”获取虚拟货币后,通过地下钱庄兑换成法定货币,可能构成《刑法》第225条“非法经营罪”或第191条“洗钱罪”,若挖矿活动使用“黑电”(窃取电力),还可能涉嫌盗窃罪(《刑法》第264条)。 -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节约法》与《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(试行)》
挖矿属于高耗能行业,一度导致部分地区电力紧张、碳排放激增,2021年,国家发改委等部委明确将虚拟货币挖矿列入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本)》“淘汰类”,要求“立即关停”,依据《能源节约法》第13条,国家对高耗能行业实行淘汰制度,挖矿活动因不符合能源效率与碳排放标准,被纳入强制淘汰范围。
(二)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:从“限制”到“禁止”的逐步收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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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924通知》:明确“非法金融活动”定性
作为虚拟货币监管的纲领性文件,《924通知》明确“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(包括挖矿)属于非法金融活动”,要求“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,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”,该通知还强调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开展虚拟货币挖矿业务,不得为挖矿活动提供电力支持、场地支持等技术便利。 -
《关于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通知》(发改运行〔2021〕1283号)
2021年9月,国家发改委等十一部门联合发布该通知,要求“全面整治虚拟货币‘挖矿’活动,严禁新增挖矿项目,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”,该通知从项目立项、用电报批、金融支持等环节切断挖矿活动的生存空间,明确“对不合规的挖矿项目,一律不予立项,电网企业不得供电,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信贷支持”。 -
地方配套政策:压实属地监管责任
各省市结合实际出台细化措施,例如内蒙古、新疆等挖矿密集区,通过“拉闸限电”“清理矿场”等方式强制关停;四川、云南等水电丰富地区,也明确禁止“以水电名义变相支持挖矿”,2022年,四川省发改委更是发布《关于清理关停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的通知》,要求“对现存挖矿项目立即停止供电,限期拆除设备”。
虚拟货币挖矿的法律风险:民事、行政与刑事责任的叠加
违反虚拟货币挖矿相关法律规定的主体,将面临多重法律风险:
民事责任:合同无效与财产损失
若企业与矿场主签订《挖矿托管协议》,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(《民法典》第153条“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”),相关合同自始无效,已支付的托管费、电费等,可能被法院认定为“非法所得”予以收缴,或依据过错原则返还。
行政责任:罚款与强制关停
依据《924通知》及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,相关部门可对从事挖矿活动的单位处以“责令停产停业”“没收违法所得”等行政处罚;对提供电力、场地等便利的主体,可处以“警告”“罚款”等处罚,某电网企业为矿场提供电力,可能被依据《电力监管条例》第27条处以“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”。
刑事责任:严重者可入刑
若挖矿活动规模巨大、情节严重,可能构成《刑法》中的“非法经营罪”,2022年,浙江警方破获一起特大虚拟货币挖矿案,犯罪嫌疑人通过搭建“矿场”窃电,涉案金额超1亿元,最终以“非法经营罪”“盗窃罪”被判处有期徒刑。
合规路径建议:彻底转型与风险隔离
对于曾涉足虚拟货币挖矿的企业或个人,合规转型是唯一出路:
彻底关停挖矿业务,清理相关设备
立即停止挖矿活动,拆除挖矿设备,切断与虚拟货币交易的所有关联,避免被认定为“持续从事非法活动”。
转向区块链技术合规应用
区块链技术本身具有中立性,企业可转向供应链金融、数字政务、存证溯源等合规领域,例如基于区块链的“电子发票系统”“农产品溯源平台”等,利用技术优势服务实体经济。
强化法律风险意识,避免“变相挖矿”
警惕“以云计算、大数据名义变相挖矿”的违规行为,确保业务模式符合国家产业政策,某企业若将服务器用于“虚拟货币挖矿”而非实际数据处理,仍可能被认定为“变相挖矿”并处罚。
虚拟货币挖矿的法律规制,本质是国家在金融安全、能源安全与技术创新之间的权衡,中国现行法律体系通过“定性非法—全面禁止—严惩违规”的逻辑,明确划定了挖矿活动的法律红线,对市场主体而言,唯有彻底放弃“挖矿暴富”幻想,转向区块链技术的合规应用,才能在法律框架内实现可持续发展,随着数字经济的深入发展,区块链技术的合规应用将成为政策鼓励的方向,而虚拟货币挖矿将长期处于法律禁止的“禁区”。